亳州学院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专业课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亳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栏。(http://www.bzuu.edu.cn/zzxx/)免试退役士兵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内容于亳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栏(http://www.bzuu.edu.cn/zzxx/)另行公布。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3 月 26 日上午 9:00-11:00 到我校勤政楼 2052 室参加面试复审。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亳州学院,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免试退役士兵:测试时间:4 月 10 下午 17:00—19:00 测试地点和方式,请密切关见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bzuu.edu.cn/zzxx/),并保持手机畅通。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公共课:按皖招考〔2022〕1 号文件执行。专业课:4 月 15 日登录网址:http://www.bzuu.edu.cn/zzxx/“专升本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复核: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bzuu.edu.cn/zzxx/)下载《查分申请表》,填写后送至我校勤政楼 2052 室。
截止时间:4 月 16 日 17:00。由我校汇总后由复查组(不少于 3 人)统一核查。对专业科目成绩复核无误不涉及变动考试成绩的,不再通知考生;确因误差需变更考试成绩的,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成绩复核只限于试卷的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加错分、登记错误等情况。
4.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和皖招考〔2022〕1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优先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首先录取技能大赛获奖面试合格考生。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录取排序: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10%。如出现免试条件并列且为免试录取最后一名时,则将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具体由资格审核小组提出意见,报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2.3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免试条件并列且为免试录取最后一名时,则将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具体由资格审核小组提出意见,报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2.4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含在普通计划内,剩余计划在笔试合格考生中录取。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
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专业课 1、专业课 2、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排序】。
4.2.5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专业内计划调整专项计划没有完成时,剩余计划调整至其它专项计划或普通计划。若普通计划没有完成,优先考虑专项计划,剩余计划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规则如下:按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按对应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其它专项计划或普通计划。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
4.3.2 专业间计划调整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专业计划,将按比例调整至合格且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优先考虑相同类别计划的调整。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
4.3.3 外校生源调剂经分专业计划调整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接受报考外校考生调剂。填报志愿时,考生须满足:①原高职(专科)专业要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②报考专业一致,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③文科、理工科、艺术类、体育类不得跨类调剂录取;④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公共课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分数线、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等条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专业类别、公共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办法: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
4.4. 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录取名单在校网站招生信息网(http://www.bzuu.edu.cn/zzxx/)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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