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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学院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来源:亳州学院    时间:2022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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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 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皖发改价费)[2021]348 号文件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 资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减等资助工作体系。每年评选国家奖学金若干名,每人奖励 8000 元;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若干名,每人奖励 5000 元;评选国家助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的 20%,每生每年平均资助 3300 元。学校每年还从事业费收入总额中提取 5%,用于优秀学生奖励、贫困生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工作。办理程序及材料见《2022 年普通专升本新生入学须知》(随录取通知书邮寄)。

9. 违规处理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亳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bzuu.edu.cn/zzxx/)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学校举报电话:0558- 536706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 jiancha@ahedu.gov.cn。

11.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bzu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bzuu.edu.cn/zzxx/

本章程亳州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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