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池州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2. 各科目考试纲要另行发布, 考生可访问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zs.czu.edu.cn)查看。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 4月17日09:00-11:00 |
英语 | 4月17日14:00-15:30 |
专业课1 | 4月18日09:00-11:00 |
专业课2 | 4月18日14:00-16:00 |
2.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为池州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具体地点见公共课准考证)。专业课科目考试考点设在池州学院(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 199 号)。
请考生于4月16日9:00-17:00凭身份证在池州学院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3.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4.划线
省考试院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生成绩等因素,划定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共课考试成绩单独划线。专业课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 100 分,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得为0分。
(三)公布成绩及查分查卷程序
1.公共课成绩由考生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专业课成绩考生可登录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zu.edu.cn/)查询。
2.考生对自己的统考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到考点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成绩复核范围为非选择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
考生对自己的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池州学院专升本成绩查询申请表》(届时在查询成绩公告中下载)发至池州学院招生办邮箱(Email:zsb@czu.edu.cn),逾期不予办理。查分结果如有误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查分内容限于错统、漏统、漏改。
八、2021年池州学院专升本录取
(一)录取规则
1.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公共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相加组成。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在公共课和专业课双达线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定
拟录取名单。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专业课总成绩、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所有科目分数相同,则按照考生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 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退役士兵考生和建档立卡考生录取规则同“(一)录取规则第1条款”。
3.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免试优先录取。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及《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规定执行。
4.获得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学校面试,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免试优先录取。录取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号)有关政策执行。
(二)招生计划调整规则
未完成招生计划专业的缺额计划将根据各专业双达线的未录取考生人数比例调整到其他专业。比例折算后出现小数点的情况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计划不足以分配时将调整到报考人数很多的专业。
联合培养招生计划与校本部招生计划不互调。
(三)外校生源调剂规则
在计划调整后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接收外校考生调剂。我校将根据录取结果在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调剂专业及计划。
1.考生申请调剂的专业须与原报考院校专业相同或相近(与原报考院校考试科目完全相同),且专科所学专业符合我校该专业招生范围要求。
2.申请调剂的考生须达到公共课合格线和我校专业课录取控制线,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公共课总分相同时,则按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公共课各科目分数均相同,则按照考生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调剂录取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四)拟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池州学院 2021 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的招生专业,学生管理均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学生管理办法实施,学生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在校生享受同等就创业政策;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制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安排教师进行授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池州学院毕业证书,同时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修业证书”。符合池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池州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荣誉学位。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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