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池州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十、其他须知
(一)本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组织或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池州学院实名举报电话: 0566-2748627;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实名举报电话:0551-63609561,实名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二)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时,对考生的身体进行复验,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病情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对在专升本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 33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院, 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文章来源:https://zs.czu.edu.cn/info/1058/14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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