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肥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3、查分
公共课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考生对自己的公共课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到考点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成绩复核范围为非选择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
专业课成绩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fuu.edu.cn/zs/)查询。考生如对本人专业课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传真至合肥学院招生办(传真号:0551- 62159118),由我校汇总核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具体查分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合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
四、2021年合肥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
1、录取原则
1)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1〕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和《 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的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2)所有专业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2、录取细则
1)“普通应届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考生)录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计算机专业基础+C语言程序设计)总分必须达到150分(含15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C语言程序设计、计算机专业基础、高等数学、英语。
学前教育专业: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总分必须达到120分(含12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大学语文、英语。
2)“退役士兵”录取
(1)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且公示无异议的免试录取。
(2)未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的录取细则与“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细则相同,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符合上述录取细则中各项合格线要求)报考人数的50%(含荣立三等功以上退役士兵录取人数)。
3)校内分专业计划调整
如有专业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将进行专业之间计划调整,调整至我校线上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仍按我校上述录取细则排序择优录取。
4)校外调剂
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考生调剂。
调剂考生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①未被原报考学校录取,②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③考试科目与我校相同,④各科目成绩必须达到上述录取细则中各项合格线的要求。
调剂录取细则与上述“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细则相同。
在学校招委会领导下,由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学院、部门,按照录取原则、细则和规定程序,按时完成录取工作。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fuu.edu.cn/zs/)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报到注册。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退役士兵、建档立卡新生还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等材料,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4、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同时要调查清楚责任,依法予以处理。
5、获奖鼓励政策
1)2021年,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不实行获奖鼓励政策。
2)学前教育专业获奖鼓励政策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文件执行。
(1)报名条件
所有报考学生须取得安徽省专升本考试报名资格。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和《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1〕4号)要求,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奖项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奖项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同时要求必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①高职所学专业为:670102K学前教育、670101K早期教育;
②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③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学习学前教育专业的相关知识;
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⑤高职(专科)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单科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
⑥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所学专业全部课程成绩综合排名须在本专业前20%以内。
(2)报名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合肥学院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申请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面试方案》(见合肥学院招生信息网相关公告),按《面试方案》中的流程进行网络报名、并提交相应报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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