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 免试选拔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免试选拔综合成绩=学习成绩评分(学业平均成绩)× 30%+成果质量评分×40%+综合素质与能力评分(面试)×30%。
第二十四条 考试选拔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考试选拔综合成绩=考试成绩评分(三科平均成绩)× 40%+学习成绩评分(学业平均成绩)×40%+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前两学年平均分)×20%。
第二十五条 所有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第二十六条 除考试成绩评分外,其它评分均由选送院校负责认定成绩,以公文形式报送我校。
第二十七条 退役士兵,建档立卡等录取计划按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向录取学生派发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培养方式与学籍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学生入学年份为 2021 年,学制为两年(五年制本科为三年),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
第三十条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视专业录取人数情况单独组班或编入现有班级培养,就读地点以升入的本科专业所在校区为准。本科专业所在校区及办学地点见表 3。
表 3:本科专业所在校区及办学地点表
本科专业代码 | 本科专业名称 | 所在校区 |
020302 | 金融工程 | 游仙校区 |
050201 | 英语 | 游仙校区 |
070504 | 地理信息科学 | 游仙校区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安州校区 |
080801 | 自动化 | 安州校区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安州校区 |
080905 | 物联网工程 | 安州校区 |
080906 | 数字媒体技术 | 安州校区 |
0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安州校区 |
081802 | 交通工程 | 游仙校区 |
082802 | 城乡规划 | 游仙校区 |
120103 | 工程管理 | 游仙校区 |
120105 | 工程造价 | 游仙校区 |
120201 | 工商管理 | 游仙校区 |
120204 | 财务管理 | 游仙校区 |
120602 | 物流工程 | 游仙校区 |
130501 | 艺术设计学 | 游仙校区 |
游仙校区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 11号 安州校区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益昌东路 232号 |
第三十一条 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
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第三十二条 专升本学生按所升入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培养,修读完培养方案(升入本科后)规定的全部课程, 达到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颁发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授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十三条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 2002〕15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学历证书上填写“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第九章 学费与学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专升本学生学费与所升入的本科专业所在年级相同,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实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三十五条 学生住宿费等在入学报到时按国家审批的标准交纳。
第三十六条 专升本学生的管理按我校在校本科学生相同办法实施。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不接受专升本学生转专业申请。
第十章 监督、申诉与咨询
第三十七条 我校及选送院校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培训,严禁任何培训机构在校内举办专升本相关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培训与专升本报名资格挂钩。
第三十八条 我校和选送院校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开展选拔录取各环节工作,关键岗位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严肃开展保密教育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培训, 我校将对选送院校执行情况进行巡查。
第三十九条 我校纪委办公室对专升本选拔录取各环节予以全程监督。全程参与专升本过程,专升本会议由纪检委进行记录,存档。设立监督电话并公开,接受考生举报,申诉、复议等。
我校监督举报电话:0816-6285043(纪委)。
选送院校纪委办公室也应对选送院校专升本选拔各环节予以全程监督,并开设举报电话或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治违纪违规问题。
第四十条 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负责专升本工作咨询,联系电话:0816-6285600(教务处分管副处长)。
第四十一条 我校专升本有关事宜在我校和选送院校学校官网及教务处网站公布。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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