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湖北经济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精神(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2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
(二)专项计划考生。报考“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相关处分;在湖北省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考。
二、招生计划
(一)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普通考生计划、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通过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sb.e21.cn)于志愿填报前公布。普通考生计划数、专项考生计划数、各专业可接受报考的专科专业见下表。同一本科专业对3类考生的专科专业报考范围要求一致。
普通计划与专项计划分专业计划数
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版)见附件1
(二)学校在保持普通考生计划和专项计划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在报名结束后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对普通考生计划和专项计划分专业进行适当调整。调整规则为:
1.因专项计划报考总人数不足出现计划空余的,专项计划空余量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
2.因某专业报考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出现空余时,该专业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调整到其他类别计划使用。
(三)计划调整情况将于4月22日前在学校招生网站(http://zs.hbue.edu.cn)公布。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与志愿审核
1.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于2022年4月1日至5日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sb.e21.cn)进行网络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请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考生须知》,按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同时上传本人照片、学籍证明等材料。考生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按照我校有关报考专业要求,每名考生限报1个专业。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3月25日至30日进行预报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登录报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湖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校专升本申请表》,同时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退出现役证、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伍地证明等材料,申请免于参加综合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上传个人立功受奖证明材料;第二阶段,4月1日至5日进行志愿填报,填报要求同普通考生一致。非退役大学生士兵不需参加预报名;未参加预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预报名期间,退役大学生士兵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打印《2022年湖北省退役大学生普通高校专升本申请表》(系统自行生成),并提交入伍地兵役机关盖章确认,盖章确认后的申请表须于志愿填报结束(4月5日)前上传报名平台。
3.网络报名期间,报名平台实时公布各招生高校招生专业报考人数。填报志愿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名和志愿信息进行审核。志愿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于4月7日规定时间内更正一次志愿信息。各类考生须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考生须知》的要求,及时进行查阅结果、更正志愿、查阅志愿终审结果、打印报名表等操作,未及时按要求进行操作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确认与缴费
1.查阅审核结果。考生于2022年4月10日至12日,登录学校专升本系统(http://218.197.83.191/student),核对本人身份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审核资料。学校对提供资料不全或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符者作不通过处理,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缴费。我校于(4月18日至20日)(8:00—16:00)开通网上缴费平台(湖北经济学院专升本学生缴费操作指南见附件3)(缴费平台
http://cwcwx.hbue.edu.cn/xysf/),资格审核确认通过的普通计划考生与专项计划考生应按时缴纳报名费130元,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的考生应按时缴纳报名费50元,逾期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再退费。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申请免于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的考生不收费。
3.公示。4月22日前,我校公布取得考试资格学生名单。
4.资格审核将贯穿招生、考试、录取、报到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工作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四、考试
(一)各专业考试科目由“公共课”和“专业课”组成,具体科目和专业课参考教材见下表。各科目题型均为选择题,公共课总分100分,每门专业课总分50分。公共课和高等数学不指定参考教材,教学大纲见附件4、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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