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参加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题型为选择题,总分100分,具体要求见附件6(2022年普通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细则)。
各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课参考教材
(二)5月6日至7日,考生登陆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招生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三)5月8日全天考试,英语科目上午9:00-11:00,专业课科目考试安排在5月8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及其他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检验区,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行入场前检测与人证合一检验。考生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省内低风险地区考生出示48小时内、省内中高风险区及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须出示出发地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及当地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并接受身体健康监测。如有变化,以学校网站公布的疫情防控文件为准。
(五)考生在入场检测时发现有发热等相应症状的,学校根据要求安排其进入专用考场考试,拒不服从安排者,学校可终止其考试资格。
(六)考生应诚信应考。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结果通报生源学校。对缺考科目或违纪科目,成绩以0分计。
(七)学校于5月20日下午5点前在学校专升本系统开放成绩查询。考生对成绩有异议需申请复核者,于5月22日中午12点前按通知要求递交复核申请,5月24日学校公布成绩复核结果。
(八)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于参加综合考查。申请表见附件7,申请表5月8日由本人递交湖北经济学院行政楼A-111办公室(不接受其他递交方式)。
五、录取
(一)专项计划考生录取。①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按专项计划考生的公共课大学英语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之和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最后一名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优先录取公共课成绩高的考生;公共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1成绩高的考生。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计划录取。
(二)普通计划考生录取。①录取。根据考生公共课大学英语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之和,在普通考生计划内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最后一名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优先录取公共课成绩高的考生;公共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1成绩高的考生。②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湖北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补录报名,我校进行审核。我校根据招生简章报考要求和考生公共课大学英语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内,按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计划未录满,则按照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补录。补录考查的具体形式与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对申请免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学校将材料报省教育厅学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和录取手续办理,办理时间与专升本录取工作同步。
(四)公示。5月下旬左右公示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经教育厅复核备案后一律不得变更录取信息。
(五)拟录取审核。拟录取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学校依据省专升本报名系统内填写的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向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报到须知,具体时间及要求网上另行通知。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
专升本报名考试费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有关标准执行。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22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七、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
(一)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入学指南》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学籍注册。复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三)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可安排插班教学。所有专升本学生为普通全日制形式学习,学制2年,相关档案需转入学校,入学后不得转学或转专业。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按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享受奖助学金。
(四)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五)专升本学生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校专升本工作网址:http://zs.hbue.edu.cn/
工作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27-81977076 咨询QQ群:478315758
投诉电话:027-81973952
附件: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已增补16-19年数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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