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接收全日制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方案
(四)专科院校审核及公示
考生报名截止后,选送院校指定专人登录专升本报名系统,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再次进行审查和核对。如需更正,务必于3月26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完成。对于已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含报考意愿)须在选送院校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缴费
根据《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革价格〔2022〕484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费为80元/生,由考生在专升本报名系统中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领取。
(六)材料报送
各有关选送院校应于4月5日下午17∶30前将公示无异议并加盖选送院校公章的纸质材料报我校教务处。报送材料如下:
1.选送院校盖章的“专升本”实施方案;
2.《2023年“专升本”报名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档和电子版一并报送);
3.报名学生专科阶段成绩表(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专业课考试平均成绩(百分制,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
4.推免学生的相关申请材料。
八、“专升本”考试
我校按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统一组织“专升本”选拔考试,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专升本”选拔考试科目为四门(均为百分制),分别为3门基础课和1门专业综合课。升入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本科专业学生的基础课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升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和财务管理本科专业学生的基础课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数学》;鉴于各选送院校的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材选用和教学安排的差异性,“专升本”选拔考试中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用选送院校确定的学生前五学期专业课(五年一贯制学生采用大专阶段前三学期专业课)平均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替代,不另行组织考试。
符合推免条件的退役士兵免参考上述笔试科目,但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录取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时间为4月20日12:30-14:30。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学生测试《大学计算机基础》;录取到工商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学生测试《经济学基础》;录取到小学教育和学期教育的学生测试《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
(二)考试时间
《大学英语》:4月20日9:00-11:00;
《大学数学》或《大学语文》:4月20日12:30-14:30;
《大学计算机基础》:4月20日15:00-17:00。
(三)考试地点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今年“专升本”选拔考试地点安排在选送院校,具体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组织
“专升本”考试准绳上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进行。各选送院校应加强考务人员的选派管理,凡应回避的人员,不得参加组考工作。
“专升本”考试试卷由各选送院校安排专人(由保密人员和保卫干部组成)到我校领取;各选送院校须担任试卷保管、分发和回收,在考试结束收齐试卷后移交给我校运送试卷工作人员。
考试期间,我校将向选送院校考点派驻指点监督工作组,加强“专升本”考试的监督巡查。
(五)成绩公布
“专升本”选拔考试统一封闭流水阅卷结束后,我校按“专升本”基础课考试成绩、专业课平均成绩计算“专升本”选拔考试总成绩并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学生,三门基础课分数高的排名在前。我校将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学生“专升本”选拔考试单科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情况书面通知选送院校,选送院校应及时通知到每位参考学生。
对成绩有疑问的学生,可在成绩公布期内向所在选送院校提出查卷申请,由选送院校统一查卷并回复查卷结果。逾期的学生,我校不予受理。
九、录取
(一)拟录取及公示
“专升本”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的录取,然后再进行其他考生的录取。
录取按以下规则进行:
1.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提前录取的学生在我校就读,其余学生根据所填意愿及我校和联盟招生民办本科院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数,遵照院校意愿优先的准绳,按照排名依次录取;
2.选送院校相关专业因生源不足导致招生录取计划剩余的,剩余计划将由我校统筹,用于录取相关优质考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按我校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录取专业进行排名,排名前60%(录取名额涉及到小数时四舍五入)的学生由我校录取和培养,其余40%的学生遵照其意愿,由联盟招生民办本科院校录取和培养;
4.凡存在考核科目缺考的学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学生名单及成绩情况在录取院校和选送院校官网首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二)数据报送
录取院校将“专升本”拟录取学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三)发放录取通知
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复后,由录取院校正式通知各有关选送院校,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其他问题
(一)各选送院校报送的《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专升本”报名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应以“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下载信息为基础,并对特殊类别学生(如:优秀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予以标注。各选送院校要确保所推荐学生的基本信息精确无误,如因选送院校填报的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错误,导致“专升本”学生无法进行学籍电子注册,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选送院校承担。
(二)“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在新学期入学报到时,学生须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历。
(三)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 “专升本”学生必须编入相关院校的2021级本科学习。学生按照所在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录取院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录取院校授予学士学位。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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