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4.2.3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 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不低于 60 分)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 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总分不 低于 100 分且单科成绩不得为 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 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 同,则根据专业课科目总成绩、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科目成绩、英语科目成绩顺 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仍出现同分,则按照考生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4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100 分且单科成绩不得为 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 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 则按专业课科目总成绩、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科目成绩、英语科目成绩顺序及分 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仍出现同分,则按照考生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 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A 段计划调整
(1)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 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分配规则为各专项计划剩余合格生 源人数比例。若比例相同,则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的顺序优先分配。
(2)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 A 段其他招生专业的进行录取,分配规则为各专业各专项计划剩余
合格生源人数比例。各专业内计划调整比例和顺序参照“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规则执行。
4.3.2 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 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 B 段专业,分配规则为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人数比例。
4.3.3 A-B 段间计划调整
A 段、B 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 A、B 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 衡,则进行 A-B 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 A-B 段间进行调整,若 仍不平衡,则进行 A-B 段间跨专业调整,分配原则为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人数比例。
实行文理兼招的专业优先在专业内按上述规则进行计划调整。
不同培养单位之间计划不互调。
4.3.4 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 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 条件:a.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 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 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不低于 60 分)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若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考查方案另行通知。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 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 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 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 原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原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e.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100 分且单科成绩不得为 0 分。
录取规则:A、B 段均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计划类别单独排序,依次录取。若考生公共课总分相同,则根据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科目顺序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若公共课各科目分数均相同,则按照考生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结果在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zu.edu.cn)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 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 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报到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对录取后未报到、 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 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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