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 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 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 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联合培养的学生,按联合培养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实施,和联合培养学校在校生享受同等就创业政策。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池州学院毕业证书,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的同时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修业证书;符合池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池州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与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的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荣誉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 号文件标准收费, 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省发改委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 资助政策
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办理程序可访问 https://xsch.czu.edu.cn/查阅或咨询我校学生处(0566-2748719)。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 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 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 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 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 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zu.ed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 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 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 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 0566-2748708;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1.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566-2748625
联系电话:0566-2748627
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zu.edu.cn
邮箱:zsb@c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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