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注册入学后,学籍隶属天津理工大学,教学计划按照天津理工大学智能制造工程(专升本)培养方案执行。上学地点在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天津理工大学审核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对符合天津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在学期间,学生可参评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5 年天津理工大学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我校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联合办学的软件工程专业,具体报名、录取、后续管理培养按照《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 2025 年“高职升本科”联合招生章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天津理工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2-60213524;022-87912138
监督电话:022-60215041
招生网址:https://yjy.tjut.edu.cn/index.htm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 号
邮编:300384
如果有专升本相关问题咨询,欢迎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诚为径教育,有专业老师免费解答。
感谢您阅读2025年天津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本文出自:诚为径统招专升本网,转载需带上本文链接地址:https://tzzsb.cwjedu.com/zsjj/67805/p2
- 温馨提示:
-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诚为径教育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上一篇: 2025年天津美术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下一篇: 2025年天津农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