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3年专升本各院校录取细则(下)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60 分且单科不能有零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 业课 1、专业课 2、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36合肥城市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1)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如出现若干名同分考生且为录取最后一名,学校参考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成绩和获奖证书,择优录取。
(2)报考 A 段非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不低于 60 分且不得出现专业课单科成绩 0 分或缺考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专业科目 1→专业科目 2→高等数学(理)/ 大学语文(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学校参考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成绩和获奖证书,择优录取。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不低于 60 分且不得出现专业课单科成绩 0 分或缺考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专业科目 1→专业科目 2→高等数学(理)/大学语文(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学校参考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成绩和获奖证书,择优录取。
37淮北理工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科两科考试总分数不低于70 分的基础上(不得有缺考科目),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课 1、专业课 2、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若所有成绩都相同则以考生在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考试成绩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科两科考试总分数不低于 70 分基础上(不得有缺考科目),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课 1、专业课 2、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若所有成绩 都相同则以考生在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考试成绩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38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不得有缺考科目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 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 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不得有缺考科目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 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9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 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 考生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划定的总分合格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 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按专业课总分 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专业课总分成绩仍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从高到 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课 2、专业课 1、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 学,若仍相同按照以上单科顺序,先主观题后客观题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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