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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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学院:
http://xxgk.guc.edu.cn/cwgl-View-1008-1400.html
http://xxgk.guc.edu.cn/cwgl-View-1008-1401.html
第二十一条 学籍管理
1.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专科培养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在升入学校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录取学校应予以核对确认,符合要求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
2.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按升入学校的学生管理、教务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其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3.专升本学生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及学分由升入学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对应课程成绩及学分,对专升本学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专升本学生应按升入学校规定对未曾获得学分的相应本科专业课程予以补修。
第二十二条 证书的颁发与授予
专升本学生本科学习期满,按照升入学校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完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升入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升入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升入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若毕业未达要求者,颁发本科结业证书。其他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等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专升本工作接受纪检、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监督。学校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专升本工作过程中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并对专升本工作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负责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专升本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立考生咨询、监督申诉、来信来访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及家长提出的相关问题。
纪检监督办公室地址: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弘德楼5001
纪检监督申诉电话:0818-2790019
信访申诉电话:0818-2790056
四川文理学院:0818-2790091,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莲湖校区弘德楼2021。
成都文理学院:028-61561704,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028-87825015,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0838-3209301,地址:德阳市罗江区大学路59号。
吉利学院:400-630-2020,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成简大道二段123号。
信息查询网址:http://jwc.sasu.edu.cn/(四川文理学院教务处)
四川文理学院咨询电子邮件:scwlxyjwc@126.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简章由四川文理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如与上级相关部门所规定的条款有冲突,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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