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三)专升本考试
1.考试科目
注:《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按照省教育厅的 规定,统考科目参照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执行。其余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我校教务处网站下载查阅。
2.考试时间
4月20日9:00-11:00考科目1;
4月20日15:00-17:00考科目2;
4月21日9:00-11:00考科目3。
特别说明:若考生缺考任何一 门科目的考试则按放弃专升本资格处理。
3.考试地点
专科学生所在学校,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 “专升本”分数线
“专升本”考试结束后,依据学生参考科目,按照教育厅核 准的“专升本”计划数不超过1:1.5的比例,按类别分别划定分数 线。类别分为文科类、理工类、经济管理类、汉语言文学类、英语类、计算机类。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
对于达到“专升本”分数线的学生,我校按以下公式计算“专升本”综合成绩。
(六)录取
“专升本”录取计划不超过对口专科学校各专业毕业生总人 数的20%。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执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的原则,不进行递补录取。
录取工作分批次进行,按照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原建 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可保送学生、其他考生的顺序 依次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保送学生按单列计划进行,不占用其他考生计划。
1. 退役大学生士兵单列计划。 我校通过专项计划,结合考生 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 取到我校或调剂录取到其他高校。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2.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 我校通 过增量计划,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录取比 例20%。请各选送学校严格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
3. 可保送学生: 符合保送条件的学生,在资格审核完成后,单独进行录取。
4. 其他学生录取。 对于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选送学校 各专业的“专升本”计划数,按“专升本”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 次录取。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的实际情况,部分专业采取本校录取 和调剂录取相结合的方式,按分专业计划数排名前50%的考生录 入成都师范学院就读,排名50%以后的考生录入相应调剂学校就 读。调剂录取尊重考生志愿,排名50%以后且不服从调剂学生不 予录取,空余名额按录取规则依次顺延。具体专业对应的调剂学 校及专业见《成都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各学校及专业对应表》
拟录取名单(含调剂录取名单)经“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审定后,在各学校网站及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满后,提出预录取名单,将预录 取名单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审 批,待省教育厅批复后,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调剂录取学生由调剂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教学管理
1.根据我校“专升本”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学习安排和办学 实际,为增强学生职业体验,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录取到我 校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专升本”的学生,采取“1+1”培养模式,第一年在成都师范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学习(学习地点在四川省孝泉师范学校校内,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文武路北 段264号),第二年在我校温江校区学习(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2.除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之外的其余各专业录取到我校的“专升本”学生在成都师范学院温江校区学习。
3.录取到我校的“专升本”学生学费、培养、管理、毕业、 授位等均按照我校的规定进行,毕业时达到我校本科生毕业条件 的由我校发放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为全国统一模板,填写有“在 本校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4.调剂录取到成都文理学院或吉利学院的学生,学费、培养、管理、毕业、授位等均按照调剂录取校的规定进行。成都文 理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吉利学院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成简大道二段123号。学校简介可登陆两所学校的官网查询:
成都文理学院网址: http://www.cdcas.com.cn,
吉利学院网址: http://www.bgu.edu.cn。
5.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进行学 习,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由本科学校依据相关学分认 定办法进行认定。学生由选送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录取学校将予以核对确认,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六、 纪律和监督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专升 本”工作。相关选送学校应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升本”工作 领导小组, “专升本”工作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部门全 程监督。相关选送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 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选拔质量。 一旦发现在 “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情况,无论何时查实,都要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省纪委监委驻成都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电话:028-6677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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