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市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 承诺书 (附件 1) ;b. 申请表 (附件2);c. 身份证正反面;d. 退役证或退役证明;e. 立功受奖证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 承诺书 (附件 1) ;b. 申请表 (附件 2); c. 身份证正反面;d. 获奖证书;e.高职学校教学部门 (教务处或院系) 盖章的总评成绩单原件。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根据皖招考〔2023〕5 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如因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3〕5 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 (zsbbm.ahzsks.cn) 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考生于 4 月 15-20 日期间,登录合肥城市学院招生网站( http://www.cuhf.edu.cn/zsb/) 公布的专升本考试准考证发放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合肥城市学院 2023 年普通专升本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
3.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 (专科) 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2 号) 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 (各 150 分) +2 门专业课 (各 150 分) ”的测试方式,其中的公共课实行统考, 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符合免文化课考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公共课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目等资料已经通过招生网站发布,考生可登录https://www.cuhf.edu.cn/zsb/2023/0222/c931a21735/page.htm获取。
符合 免 文 化课 考 试 退 役 士 兵 专 项计 划 的 考 生 , 我 校将 4 月 18 日 下 午14:00-15:30 组织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
获得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 应届毕业生,3 月 31 日后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于 4 月 18 日下午14:00 前来校进行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为 30 分钟,面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包含思想政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项目情况、 职业素质等,满分 100 分。面试结果待全部结束后当天予以公布。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 (兼报 A、B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 A段报考院校所在市) ,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座位。考点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按皖招考〔2023〕5号文件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B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城市学院滨湖校区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黄麓科教园书香路 1 号) ,具体考场详见专业课准考证。
注: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科目 2 专业实践综合考试时间为:4 月 23 日 上午 10:45-12:45;
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时间安排为 4 月 18 日下午 14:00-15:30。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成绩:按皖招考〔2023〕5 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或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于考试后一周左右公布 ,考生可通过我校官方招生网站公布的专升本考试招生查询系统查询( http://www.cuhf.edu.cn/zsb/) 。如考生对本人专业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成绩复查受理时间内,提交查分申请,我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复查。注意:专业科目成绩复查只限于试卷的答题有无漏改、漏统、错统等情况。对专业科目成绩核查无误不涉及变动考试成绩的,不再通知考生;确因误差需变更考试成绩的,待核准后将变更结果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并保持手机通畅。
4.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 (专科) 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2 号) 、《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皖征〔2020〕7 号) 和皖招考〔2023〕5 号文件精 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部录取工作原则上在 5 月 31 日前完成。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段录取,再进行B段录取。已被任何院校A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B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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