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二医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 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学校代码:13560)
新疆第二医学院坐落于国家重要的石油石化工业基地 ——新疆克拉玛依市,是一所以医学类为主,理学、管理学、 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自治区直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前身为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全 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201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新疆医科大学与克拉玛依市采取合作办学的方式共同建设 厚博学院。2015年9月,厚博学院整体迁至克拉玛依市。2021年1月,教育部批准厚博学院转设为新疆第二医学院。
学校占地面积1100余亩,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现 有专业实验室150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6628台(套), 总值6800余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总量41万余册,电子图 书10万余种,订购电子期刊1.4万余种,拥有学位论文268万余篇。
学校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麻醉 学、护理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预防医学、康复治疗学13个本科专业。现有2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 业建设点,8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获批基础医学教学 实验中心、药学教学实验中心2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 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695人,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学校先后与自治区人民医院等11家非隶属附属医院签 约挂牌,签约教学实习基地55家,其中含三级甲等医院34 家,国家级住培基地14家,自治区级住培基地9家,基本 覆盖南北疆所有地州,构建了“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 院+教学基地”的实践教学体系。现为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新时代新征程,学校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跟国内医学教育改革发展步伐, 瞄准建设“特色鲜明、疆内一流、区域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 医学院校的奋斗目标,坚守教育初心、勇担育人使命,为办 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医学教育、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及条件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 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以计划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四 、培养方式
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制为两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五、学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学生于每学年 报到注册时交纳。2024年专升本招生各专业学费为4000元/ 学年,6人间住宿费每人每学年800元、4人间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000元,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批复为准。
六、学籍管理
依据《新疆第二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专升本学籍单独注册,且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七、毕业证书发放
专升本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完规定内容且成绩合格,德 智体美劳等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 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
八、学位授予
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根据所学专业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九、入学政策
(一)按照自治区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 书、准考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按学校有关要求 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 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自治区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发现学生存在弄虚 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不予注册学 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 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 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按照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路12号
邮编:834000
电话: (0990)7563666、7564818、7564879
网址:http://www.xjsmc.edu.cn
感谢您阅读新疆第二医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本文出自:诚为径统招专升本网,转载需带上本文链接地址:https://tzzsb.cwjedu.com/zsjj/65732
- 温馨提示:
-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诚为径教育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相关阅读
- 关于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辽宁大学主考专业毕业论文相关费用缴费的通知
- 重庆文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12月本科学生学士学位申请材料受理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 东北电力大学关于2024年11月成人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结果查询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吉林省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征集2025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拟申请的通知
- 2025年贵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报名通知
- 2025年贵州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报名通知
- 2025年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报名通知
- 2025年上半年上海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申请的通知
- 贵州师范大学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