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我院从2019级起已全面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
(1)专业注册学费,在每学年初按学年收取,学生在交纳专业注册学费办理注册手续后,取得本学年选课资格;
(2)学分学费,按学期收取,由学校根据每学期选课情况,按照所对应的学分数和收费标准,在学生完成选课后即时收取。
序号 | 专业名称 | 基本修业年限(年) | 专业注册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 学分学费标准(元/学分) | 毕业应修总学分 |
0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 | 8950 | 100 | 81 |
02 | 电子信息工程 | 2 | 9200 | 100 | 76 |
03 | 计算机科学技术 | 2 | 9200 | 100 | 76 |
04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2 | 9200 | 100 | 76 |
05 | 工程造价 | 2 | 9000 | 100 | 80 |
06 | 会计学 | 2 | 9300 | 100 | 74 |
07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2 | 9500 | 100 | 70 |
08 | 应用化学 | 2 | 9200 | 100 | 76 |
09 | 英语 | 2 | 9500 | 100 | 70 |
10 | 朝鲜语 | 2 | 9450 | 100 | 71 |
11 | 环境设计 | 2 | 12150 | 100 | 57 |
2.住宿费标准:800—1000元/年,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收取。
如国家及省政策有所变动,最终以国家及省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三条 学院实行“奖、贷、助、勤、补、减(免)”等政策,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四条 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院地址和联系方式。
本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
邮政编码:252000
招生电话:0635-8520223,8520226,8520227,8520220
传真电话:0635-8520230
E-mail地址:zsb@lcudcc.edu.cn
微信公众号:sd13373、dcxyzs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有关资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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