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城市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为便于学院与考生联系,我院所有考试信息将通过学院招生网发布,广大考生应适时关注;为了考生能顺利收取录取通知书,考生务必保证填报志愿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联系地址清楚,如考生因信息不清,联系不到而造成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按教育成本收费,专升本专业与普通类本科专业收费一致,18000元/生•年。除学费外,学院按标准收取住宿费1200元/生•年。学生教材费、生活费等费用自理。
第二十五条 我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政府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我院还设立内部琴岛学院奖学金、每年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按等级发放奖学金,奖学金获奖率约40%。奖学金最高标准为8000元/生·年。
第二十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获得各类奖学金、申请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等方式解决。建议考生在报考我院前,认真分析我院收费标准并根据家庭实际经济条件慎重报考。我院原则上不减免学费,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具体政策按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我院不与任何社会中介或培训机构进行合作。社会上所有形式的专升本辅导班均与我院无关,请广大考生注意。
第二十九条 我院招生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备案,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pec.edu.cn查询,也可登录我院网站 http://www.qdc.edu.cn 查询。
第三十条 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铁骑山路79号 邮编:266106
咨询电话:0532—86666668 86666267 86666720
传真:0532—86666265 86666270
E-mail:qdzb13378@163.com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2020年1月11日
感谢您阅读2020年青岛城市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本文出自:诚为径统招专升本网,转载需带上本文链接地址:https://tzzsb.cwjedu.com/zsjj/845/p2
- 温馨提示:
-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诚为径教育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上一篇: 2020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下一篇: 2020年潍坊理工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 攀枝花学院关于受理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 关于贵州理工学院2024年下半年办理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有关事宜的通知
- 2024年9月遵义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课程考试结果查询通知
- 广西2024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办理及毕业证明书申办的公告
- 安徽大学2024年冬季学历继续教育(函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 2024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 中原工学院2024下半年自考实践课考试报名通知
- 湖北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 2024年下半年安庆市自考毕业申请公告
- 兴文县关于受理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