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法律基础与法律实务》科目考试说明
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法律基础与法律实务》科目考试说明
Ⅰ.考试内容与要求
本科目考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 民法、刑法、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内容。主要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和应 用三个能力层次。具体内容与要求如下:
第一部分 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一)识记
1.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时代背景; 2.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政治方向;
3.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
( 二)理解
1.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 飞跃;
2.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科学方法
(一)识记
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2.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逻辑理据;
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任务;
4.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核心。
( 二)理解
1.党的领导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 别;
2.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
3.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 坚持依宪执政;
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和总抓手;
5.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 重点;
6.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7.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 “关键少数”;
8.法治和德治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9.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 三)应用
1.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 2.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涉外法治工作的战略布局;
4.推进法治专门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各环节。
第二部分 宪法
一、宪法概论 (一)识记
1.宪法的概念;
2.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二)理解
1.我国宪法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2.我国宪法的地位。
( 三)应用
1.我国宪法制定、宪法修改的主体和程序; 2.我国宪法解释机关。
二、国家性质
(一)识记
1.我国的国家性质;
2.我国的政党制度。
( 二)理解
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显著特征、 主要内容和形式。
( 三)应用
1.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
2.爱国统一战线的范围;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三、经济制度
(一)识记
1.我国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规定;
2.我国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
( 二)理解
1.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
2.我国宪法对于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规定。
( 三)应用
宪法关于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规 定。
四、政权组织形式
(一)识记
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基本原则; 2.我国人大选举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 二)理解
1.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 三)应用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构成环节; 2.我国选举制度的民主程序。
五、国家结构形式
(一)识记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主要内容; 2.行政区划的概念。
( 二)理解
1.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类型;
2.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4.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 三)应用
1.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民族构成和民族区域自治权; 2.我国宪法关于行政区划的规定。
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识记
1.公民基本权利的内涵; 2.平等权的内涵;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内涵;
4.言论、 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含义; 5.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
6.人身自由权与人格尊严权的含义;
7.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生存权、受教育权的含义; 8.公民基本义务的内涵。
( 二)理解
1.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关系; 2.基本权利的性质、享有主体;
3.形式上的平等与实质上的平等; 4.政治权利的宪法意义;
5.人格尊严的保障和界限;
6.财产权的宪法意义, 以及宪法对财产权的保障; 7.劳动权的宪法保障和界限;
8.休息权的宪法保障;
9.受教育权的主要内容;
10. 申诉、控告、检举、国家赔偿请求权的含义; 11.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
( 三)应用
1.基本权利的保障和界限;
2.法律适用上的平等与法律内容上的平等、平等与 “合理差 别”;
3.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和界限;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宪法规定、保障和界限; 5.人身自由权的保障和界限;
6.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的宪法意义及履行主体; 7.依法纳税的义务的宪法意义及履行主体。
第三部分 民法
一、民法概述
(一)识记
1.民法的调整对象;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民事权利的法定类型;
4.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及分类; 5.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 二)理解
1.民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2.民法的渊源;
3.我国民法典的体系结构。
( 三)应用
1.民法的各项基本原则的含义及其适用;
2.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的含义及其适用。
二、自然人
(一)识记
1. 自然人的概念; 2.监护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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