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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法律基础与法律实务》科目考试说明

来源:诚为径教育   时间:2025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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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护人的职责; 4.监护的终止;

  5.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概念;

  6.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

  ( 二)理解

  1.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 2.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

  3.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

  4.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及其特点; 5. 自然人的住所的概念及法律意义。

  ( 三)应用

  1. 自然人欠缺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 2.监护的设立和撤销规则;

  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效力及撤销宣告的法律后果; 4.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承担。

  三、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一)识记

  1.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2.法人终止的原因及清算规则;

  3.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的类型; 4.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类型。

  ( 二)理解

  1.法人的能力;

  2.法人的设立方式和条件;

  3.非法人组织的设立和民事责任承担。

  ( 三)应用

  1.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行为的责任承担; 2.法人的合并与分立规则;

  3.法人终止和法人解散的情形。

  四、民事法律行为

  (一)识记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2.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3.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 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 二)理解

  1.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

  2.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及法律意义;

  3.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和效力。

  ( 三)应用

  1.意思表示的类型和生效、解释规则; 2.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效果;

  3.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效果;

  4.效力未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效果。 五、代理

  (一)识记

  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2.代理权的滥用情形; 3.代理终止情形。

  ( 二)理解

  1.代理的适用范围;

  2.代理权的发生、授予。

  ( 三)应用

  1.复代理的要件、效果;

  2.狭义的无权代理的类型、效果; 3.表见代理的要件、效果。

  六、诉讼时效与期间

  (一)识记

  1.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 2.诉讼时效期间的分类;

  3.期间的含义。

  ( 二)理解

  1.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2.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和法律效果。

  ( 三)应用

  1.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以及中止、 中断、延长的基本规则; 2.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效果;

  3.期间的计算方法、确定始期与终期的基本规则。

  七、物权

  (一)识记

  1.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2.我国《民法典》中的物权分类。

  ( 二)理解

  1.物权的基本原则; 2.物权的保护方式。

  ( 三)应用

  1.物权变动模式的基本规则。 八、合同

  (一)识记

  1.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要约、要约邀请、承诺的概念。

  ( 二)理解

  1.债与合同的关系; 2.合同的效力;

  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 4.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 三)应用

  1.合同订立的程序; 2.合同履行的规则;

  3.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九、人格权

  (一)识记

  1.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2.具体人格权的种类。

  十、婚姻家庭

  (一)识记

  1.亲属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家庭关系。

  ( 二)理解

  1.结婚的要件; 2.离婚的要件。

  ( 三)应用

  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认定规则;

  2.离婚的法律后果;

  3.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认定;

  4.离婚时的救济规则。

  十一、继承

  (一)识记

  1.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2.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 二)理解

  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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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遗嘱的分类及形式要件。

  ( 三)应用

  1.遗嘱的效力认定规则。

  十二、侵权责任

  (一)识记

  1.侵权责任的概念和分类;

  2.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 二)理解

  1.特殊责任主体的侵权责任; 2.数人侵权行为及其责任。

  ( 三)应用

  1.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2.损害赔偿规则。

  第四部分 刑法

  一、刑法概述 (一)识记

  1.刑法的概念;

  2.刑法的任务。

  ( 二)理解

  1.刑法的基本原则; 2.刑法的适用范围。

  ( 三)应用

  1.属地原则在我国刑法的适用;

  2.从旧兼从轻原则在我国刑法的适用。

  二、犯罪的原理

  (一)犯罪和犯罪构成 1.识记

  ( 1)犯罪与犯罪构成的概念与特征;

  ( 2)危害行为的概念与分类;

  ( 3)自然人犯罪主体;

  ( 4)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2.理解

  ( 1)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

  ( 2)不作为的成立条件;

  ( 3)几种 “特殊人” 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

  ( 4)犯罪过失的分类。 3.应用

  (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

  ( 2)单位犯罪的认定及处罚;

  ( 3)疏忽大意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

  ( 4)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

  ( 二)故意犯罪停止形态 1.识记

  ( 1)犯罪预备的概念与特征;

  ( 2)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 3)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2.理解

  ( 1)犯罪既遂的标准及类型;

  ( 2)区别几种未完成停止形态。 3.应用

  ( 1)预备犯、未遂犯、 中止犯的认定及处罚。

  ( 三)共同犯罪 1.识记

  ( 1)共同犯罪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2.理解

  ( 1)共同犯罪的形式。 3.应用

  ( 1)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刑事责任;

  ( 2)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形。

  ( 四)罪数 1.识记

  ( 1)罪数判断标准;

  ( 2 )一罪的几种类型及处理。 2.理解

  ( 1)法条竞合。 3.应用

  ( 1)数罪的类型及处理。

  (五)正当行为 1.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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